代理12港人偷渡案的四川律師盧思位近日收到當地司法局通知,要求提供他近期所有代理案件資料,未來接案出庭須先上報。分析指當局藉此施壓,之前已有6名同案律師被迫退出案件。
自由亞洲電台報導,盧思位任職的四川金契律師事務所3日收到成都市青羊區司法局通知,要求事務所將盧思位自2019年2月以來代理所有案件的檔案卷宗、委託代理協議等資料,送交司法局。
另外,從4日起,盧思位代理案件簽訂委託代理協議的3日內,和須出庭案件在開庭前3日內,要上報給司法局。
報導引述不願具名的知情人士表示,相關措施和盧思位代理12名港人偷渡案有關。
12名港人8月23日偷渡前往台灣途中,被中國海警截獲,關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他們被指曾參與「反送中」抗爭,並曾在香港被以違反「港區國安法」為由拘捕,或遭控暴動等罪。
他們被關押在深圳期間,部分家屬曾委託包括盧思位在內的多名中國大陸律師代理案件,但相關律師都未獲許可會見當事人。之後多名律師遭受當地司法局約談,要求退出案件。
報導統計,目前共有6名律師被迫退出,13名律師先後被約談。
香港保安局長李家超9月受訪時表示,12港人已按大陸當局提供的律師名單,各自選擇2名委任律師;但部分家屬仍堅持要由家屬委任的律師代理案件。
報導指出,盧思位曾代理過廣西律師陳家鴻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案件,因而遭四川司法當局和律師協會的「打壓」。4月時律師協會指盧思位在前述案件中使用「空白委託書」,對他下達懲戒處分。(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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