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吉林省一名6歲女童,日前因感冒發燒,在父母陪同下前往當地一家兒童醫院就診,並拿藥回家服用,不過吃了3天卻高燒不退,甚至出現短暫失明,直到家屬拿著感冒藥到別家醫院詢問後才發現,醫師竟誤開「癲癇藥」給孩子吃,氣得事後找院方理論,然而對方卻稱因藥物名稱太相近,才會造成疏失。
事發後,家屬帶女兒返回涉事的醫院理論,醫師當時稱藥物的品名太相近,才會不小心開錯藥,同時也向女童一家人道歉。院方坦承疏失,事後也請神經科醫師為女童檢查眼睛,所幸孩子只是稍微眼花,並無大礙。院方負責人也表示,賠償金額最多只有1萬元人民幣(約4萬3千元新台幣),若家屬要求更高賠償,可透過醫療調解委員會或司法程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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