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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制小偷卻過失殺人 勇父判賠370萬「重來還是抓賊」

編輯 賴俊佑 報導
發佈時間:2019/04/30 14:09
最後更新時間:2019/04/30 14:09
圖/翻攝自 秒拍
圖/翻攝自 秒拍

大陸廣西桂林一名56歲陳姓男子,去年在自家的雞蛋倉庫發現一名小偷,擒住對方壓制在地,過程中小偷不斷威脅、掙扎,並試圖逃跑,陳男便動手打了幾拳,沒想到警方到場時,小偷已呼吸薄弱、意外斷氣;事後,陳男被判過失致死罪,須賠償81萬人民幣(約新台幣371萬)。
 
綜合陸媒報導,陳男一家三口靠賣雞蛋維生,2018年7月,陳男和兒子在倉庫卸雞蛋時,在倉庫廁所發現黃姓陌生人,上前擒住質問「你怎麼進來的?你進來幹什麼?」黃男回答「沒幹什麼也沒偷東西」,之後便試圖掙脫逃跑。

 
 
拉扯過程中,雙方不小心踩到碎蛋滑倒,陳男順勢壓在黃男身上,接著陳男要兒子趕緊報警,黃男一聽到報警死命掙脫,甚至威脅「我要是進去了,關不久就能出來。你是做生意的,我知道你在這裏,我一定會來找你麻煩」,陳男一聽,氣憤打了黃男幾拳,甚至為了不讓黃男掙脫,還拿鐵棍敲打對方的腿,就這樣壓制20多分鐘,直到警方到場。
 
不過警方到場時,黃男呼吸薄弱,隨後醫護人員到場後,黃男已無生命跡象;根據鑑定顯示,死者黃男因為胸腹部受到擠壓,以及心臟病導致急性呼吸循環功能障礙而死亡,檢察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對陳男提起公訴。

圖/翻攝自 秒拍

 
陳男妻子表示「我怎麼都想不通,我老公是在自己家裡抓來偷東西的小偷,但是小偷因為身體原因死了,我們卻要坐牢賠錢」、「我不會開車,但是取貨送貨都要開車,我老公現在被抓進去,就等於家裡的經濟來源斷了。現在,連基本的生活開銷都快負擔不起了」。
 
事後調解會上,黃男家屬提出一份《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向陳男家屬求償喪葬費、家屬參加後事的合理支出、死亡賠償金、被撫養生活費、精神撫慰金等等,共計81萬人民幣(約新台幣371萬),由於陳男家境不佳,無法賠償這麼多錢,雙方討價還價,2次庭前民事調解會都以協議未達成告終。
 
而陳男在今年4月25日下午取保候審,面對因抓賊被指控過失殺人一事,陳男平靜表示「剛開始有過後悔,因為出了這事影響到了家中的買賣,後來再回想,如果再次發生這樣的事,我仍然不會放賊走,還會自己親手抓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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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過失殺人#抓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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