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業邁入新三國時代,NCC委員提出建言,未來相關機關需持續關注電信市場競爭狀況,並提出有效預防不競爭的政策,對於資費可能上漲以及後續消費者權益保障問題,也需審慎留意。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年1月18日通過台灣大哥大合併台灣之星、遠傳電信合併亞太電信合併案,並要求業者在2024年6月底前處理超頻議題,也要求業者提出多元資費方案。台灣大2月24日董事會決議調整換股比例,意味國內電信業將走入「新三國時代」。
NCC的7名委員對兩大電信合併案都一致通過,多名委員近期分別針對合併案衍生議題提出建議。
NCC委員林麗雲、王維菁在協同意見書指出,未來市場競爭狀況需相關機關持續關注,並提出有效預防不競爭的政策。
委員建議,合併後的行動通訊市場,除非新科技如低軌衛星等加入競爭,否則短期內難以找到具規模的替代競爭業者,因此監理上需有相關機制,以維持市場競爭、合理資費、頻率資源利用的相關監理管制。
意見書建議,相關機關應定期調查市場狀況,監督3家電信業者在合併後是否出現違反市場的競爭行為。例如,大部分歐盟國家每3年進行一次的行動通訊市場檢視報告,並滾動式檢討行動通訊市場競爭狀況與相關監理政策。
此外,政府應協助並扶植虛擬行動網路服務經營者(Mobile virtual networkoperator,MVNO)業者,維持通訊零售市場競爭,以保障消費者權益。此外,對於資費可能上漲以及後續消費者權益保障問題需審慎留意。
至於未來頻譜監理部分,委員意見書指出,實質合併並完成超額頻寬改正後,規範頻譜集中度法規規定可適時檢討,但不適用於正在合併中的個案,以維持法律安定性與公平性。此外,低頻頻段有應用優勢,不宜過度集中在特定業者,否則可能不利電信產業的公平競爭。
NCC委員翁柏宗、王怡惠在合併案協同意見書提到,電信合併案牽涉到1GHz以下的低頻段資源,屬於發展5G的重要資源。台灣目前800MHz頻段自從亞太電信2017年底提前終止3G業務繳回後,至今並未重新釋出提供行動通訊使用,整段約800MHz的低頻段珍貴資源使用率偏低。
意見書建議,應即早就800MHz低頻段頻率做整體規劃釋出,透過商用網路優先提供公共服務及緊急救難服務的方式,建立公共安全與救難應變(PPDR)通訊系統,提供國家守護能量及強化產業競爭力。(中央社)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