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約奧運落幕,中華隊抱回1金2銅,跟一開始設立的目標的確有落差。外界就開始質疑金牌獎金制度,因為以今年金牌來說,國光獎金2000萬,再加主席加碼,高達3000萬,放到國際上比較,的確比較多。有人認為說,拿下金牌就已經是榮耀,不應該錦上添花,而是應該要把錢挹注平時的選手培訓上,不過也有教練抱持不同看法,畢竟國內跟國外市場不同,運動員代言市場小,還是很需要這筆錢。
掛在我身上的就是台灣第一面奧運金牌,在2004年的雅典奧運,由陳詩欣帶回來台灣,當時她除了帶回這份榮耀之外,同時獲得了1200萬的國光獎金。
相隔12年,中華隊風光不再,奧運賽場,跆拳道全軍覆沒,也掀起檢討聲浪。
許淑靜舉出一片天,金牌入袋。郭婞淳,再舉出銅牌一面,射箭隊也射下銅牌佳績。2016里約奧運中華隊戰績1金2銅,國光獎金再加碼部分,就發出4200萬。光是拿下金牌,國光獎金加奧會主席加碼就有3000萬。
跟國際行情相比幾乎是全球最高,泰國2537萬,等於是當地工人工作154年的薪水,美國隊也不多,大約78萬台幣,以菲爾普斯來說,五屆奧運,拿下23面金牌,錢還沒有許淑靜一面金牌多。
前奧運教練蔡明志:「國外他們有比較大市場,在代言上金額是比較高,在台灣,可能在人口上在代言機率及金額不高的時候,我想還是有必要。」
也有人提出檢討獎金制度,高額獎金不應該錦上添花,以一個跆拳選手來說,賽事培訓種種費用,一年至少50萬,其他運動項目當然也就更多,能不能把這些錢投資在他們身上。
前奧運教練蔡明志:「在國際上我們就有很好的運動表現的話,其實我們可以往這方面資金上的挹注,其他的項目還是要鼓勵,還是要去發展,以後才不會侷限說,以後台灣只能拿這幾面獎牌,就會有很好的發展。」
用汗水換金牌,獎金制度成為討論話題,榮耀背後不只看得是運動員的自身努力,還有國家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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