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正研擬推動修法,在陸領用居住證的台灣民眾,有向主管機關申報的義務。學者今天建議,申報不應只為安全管控,更該作為有效掌握民眾狀況,提供回流配套的措施。
對於在陸民眾申辦中國大陸居住證,大陸委員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6日表示,正在研擬推動修法,領用居住證人民有向主管機關申報義務,但可以委託他人代辦,不用親自回台辦理。若未申報,必須有相關罰則。
國立清華大學當代中國研究中心今天上午舉辦「近期中國大陸內外情勢對國人赴陸求學發展影響」座談會。
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副研究員林宗弘在會中表示,台灣學生或教師赴陸一定會被學校要求辦理居住證,台灣各界不應該對這些領用居住證的人員貼標籤。
他認為,學界、政府方面近期都強調居住證風險,而透過申報制度,建立資訊登錄,或銜接回台的管道也是必要措施,政府必須建立完善體制,才能吸引人才回流。
兩岸政策協會秘書長王智盛則在回答媒體提問時表示,政府應該思考,居住證申報不完全是為安全管制,還必須兼具服務與管理,並提供服務及人才回流的前置工作,才是完整制度的目標。
王智盛也以領用居住證的台灣教師為例表示,如果政府能在申報制度上了解他們在陸的學術發展狀況,提供認證銜接等有效管理與協助,才能使申報制度有效落實。(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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