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在陸民眾申辦中國大陸居住證,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今天表示,正在研擬推動修法,領用居住證人民有向主管機關申報義務,但可以委託他人代辦,不用親自回台辦理。
他也提到,申領民眾若未申報,必須有相關罰則,計劃採以罰鍰,會透過修法程序明訂,都在積極研擬中,陸委會將盡速推動修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中國大陸9月1日起開放申辦「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據大陸官媒報導,截至3日下午5時為止,已有9983名台灣民眾申請,主要在東南沿海省市。
大陸委員會今天下午舉行例行記者會,邱垂正對媒體相關提問作上述表示。
邱垂正說,陸委會能體諒部分國人,因在中國大陸工作或求學,基於生活方便考量申辦居住證,但這是陸方透過經濟、社會融合,企圖削弱中華民國主權的統戰作為。因此,陸委會近日已陸續邀請專家學者研擬修法,採取申報登記制。
他說,國人領用中國大陸居住證,無須在中國大陸入籍,不會違反兩岸條例,目前行政部門規劃,領用居住證人民有向主管機關申報義務,可以委託他人代辦,不用回台代辦,不會有法律空窗期。
至於未申報的罰則。邱垂正則表示,行政部門計劃採罰鍰方式。(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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