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年金改革中的「年資補償金」,僅限108年6月30日前退休者可一次領取,引發教師工會批評。教育部則回應,是為避免不同世代間的退休權益失衡。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今天上午在台北召開記者會指出,公立學校教師退休制度有新舊制,舊制前15年給付率是本俸的5%,新制改為4%,為了彌補1個百分點的差額,政府對民國70年至84年進入學校任教的教師,設計出「年資補償金」制度。
然而,全教總發現年金改革中,規定明年6月30日以前退休的教師,可以結算年資補償金的金額,一次全部領取。但明年6月30日之後退休者則領不到,恐造成教師搶退潮。
對此,教育部人事處今天稍晚以文字回應指出,年資補償金的規定是配合國家整體年金改革政策,兼顧世代間退休權益平衡,才會在公教人員退撫法律訂有施行1年後,不再發給年資補償金。
教育部指出,各地方主管機關已陸續收到教師團體的訴願書,尊重團體的主張和建議,但考量制度時,應避免造成不同世代間及公、教人員間的退休權益失衡。(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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