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的競選看板規定在非競選期間,看板上的姓名、號次、圖像、競選項目跟標語,不能同時出現超過2項,不過有台北市的里長表示,他都已經退出黨內市議員初選,看板還是遭到檢舉;而台北市建管處出面回應,黨內初選視同競選期間,看板只要按照規定申請,是不會受到上述的限制。
退出民進黨市議員初選的里長詹晉鑒,掛在自己辦公室外的廣告看板遭人檢舉,收到建管處的公文請他補辦申請手續,不然就要拆除。
詹晉鑒:「目前台北市不論是議員或是市長選舉,幾乎每個人都是照片、姓名跟標語全部都3點全露,所以說這是幾乎是所有候選人都會違反的規定。」
詹晉鑒拿著公文好生氣,痛批建管處只針對被檢舉的看板,而沒有被檢舉的卻都不去處理。
北市府建管處副總工程司洪德豪:「之前有發函請各黨協助提供,競選期間的時程原則上在競選期間,是可以設置競選廣告物,但是競選廣告的設置必須符合競選廣告自治條例的規定。」
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回到當時被檢舉的地方,看板已經不見蹤影。根據台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參選人的姓名、號次、圖像、競選項目跟標語,看板上不能同時出現超過2項,同樣是新人的民進黨市議員參選人陳怡君,也覺得這規定對新人太嚴苛。
民進黨北市議員參選人陳怡君:「市府跟議員或議員參選人,其實大家都是為民在服務,我覺得只要沒有影響到公共安全,我覺得是應該要鬆動一點,不要這麼嚴苛。」
建管處則表示,這規定是市議會三讀通過依法辦理,新人想爭曝光,還是得先乖乖遵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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