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法」二讀通過,連立委爆料都受限,藍、綠立委都跳腳,痛罵爆料還要當事人核准,以後怎麼監督啊?但這法不就是立委修的嗎?原來當初民進黨立委為了抵制邱毅,要求刪除民代爆料免告知的規定,沒想到朝野協商,卻變成連媒體也跟著受影響;立委修法修到自打嘴巴,還衝擊媒體自由,實在讓人傻眼。
記者(99.4.10):「總統有信心可以保釋嗎?」前總統陳水扁:「…。」
當初被爆料,逼出「海角7億」的陳水扁,要是聽到「個資法」修正案快要實施,恐怕也會像這樣,豎起大拇指。國民黨立委邱毅(資料畫面):「第一家庭派了他的御用會計師。」
新法順利三讀的話,以後像這樣邱毅要再爆「海角7億」的料,不只要陳水扁、吳淑珍同意,還要反過來告訴他消息來源,這樣不會太瞎嗎?
國民黨立委郭素春:「我必須要通知當事人,明天要公佈,這樣怎麼當代議士?怎麼揭弊案?」
民進黨立委李俊毅:「個資保護過度,造成利害損失,恐怕不是當初我們設計個資保護的目的。」
這麼離譜的法案,到底是怎麼修出來的?原本行政院版的個資法修正案,有列出「媒體」免告知條款,國民黨立委謝國樑提案,也把「民代」列在免告知範圍,民進黨立委立刻反彈,痛批是邱毅條款,讓他爆料更肆無忌憚。
朝野協商結論,把民代加媒體免責條款一起刪掉,莫名其妙協商出爭議法案,如今要擋都擋不下。國民黨立委林益世:「二讀通過之前,沒有收到任何反對意見,程序還是要讓它走完。」
立委說眼下就只能等新法實施後,提復議或是再修法;通過的是立委,罵的也是立委,爆料受限的還是立委,拿石頭砸自己的腳,立法品質讓人大開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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