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媒體人郭玫蘭疑涉共諜案、媽媽嘴咖啡店負責人等案,雖終獲不起訴處分,但精神飽受折磨。監察委員高涌誠、王美玉主動申請調查司法人員是否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等。
監察委員新聞稿今天指出,監委高涌誠、王美玉對「偵查程序中之執法人員違背客觀性義務及偵查不公開原則」,申請自動調查。
新聞稿指出,據報導,民國103年間中央通訊社兩岸新聞中心記者郭玫蘭因疑涉共諜案,於案件偵查期間遭媒體大幅報導並公開她的正面照片等,後來檢察官雖做出不起訴處分,卻已致郭玫蘭名譽、工作權、精神狀況等受到嚴重損害。
此外,102年間發生八里雙屍命案,檢方大動作搜索媽媽嘴咖啡店,經媒體報導渲染後,咖啡店負責人飽受流言、臆測所苦,雖終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至今生活仍大受影響。
新聞稿指出,監委高涌誠、王美玉對此事件關注,並對司法人員於偵查程序中,有無違背客觀性義務、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及不當對外發言等情事申請自動調查。
高涌誠、王美玉指出,客觀性義務與偵查不公開原則為刑事訴訟法所明定,實施刑事訴訟程序的檢警調人員,均為公益代言人,應就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有利與不利的情形一併注意;但檢警調刻意洩漏偵查中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不利事證給媒體之情形仍時有所聞,易使閱聽人經由片面資訊揣測案情,形成輿論公審,也損及無辜當事人名譽與人格。
高涌誠、王美玉進一步指出,鑒於國內近期屢有刑事案件於司法偵查階段遭媒體大幅報導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不利事證,縱使後來受檢察署不起訴或起訴處分,均難保全名譽隱私或受公平審判的爭議。
尤其,相關司法人員偵辦案件有無恪遵「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與「檢察、警察暨調查機關偵查刑事案件新聞處理注意要點」等相關法令的要求?如何認定例外得公開案情資訊之情形?現行制度面及執行面有無疏漏之處?相關問題有進一步釐清之必要。
不過,郭玫蘭去年曾在司改會陪同下召開記者會,盼政府還她公道,但尚未等到名譽恢復,已於今年1月30日因罹患腦瘤病逝,享年46歲。(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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