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存廢議題爭議已久,法務部長邱太三表示,台灣終極目標是希望廢死,只是相關時程、步驟要怎麼做到;至於他會不會簽署死刑執行令,邱太三說,他上任至今,最高檢都還沒有送死刑執行案到法務部。
死刑存廢在社會上意見分歧,邱太三接受中央社專訪指出,前總統馬英九時代把「兩公約」國內法化,台灣接著簽了很多跟人權有關的公約,他自己也寫人權實施報告,請國際專家做評鑑、給建議;不過兩公約內相關死刑議題,「沒有辦法強制所有國家來做」,但是這是期待及未來的目標。
邱太三表示,不管是馬前總統還是總統蔡英文,台灣的終極目標是希望廢死,只是相關時程跟步驟要如何做到;他擔任法務部長後,要的是「執行死刑要慎重」,所以把過去死刑執行的流程及所要檢視的項目表,重新作整理。
邱太三解釋,死刑案件的執行通常是在三審定讞後,最高法院會先把卷宗送給高檢署,高檢執行檢察官檢閱完卷宗後,根據檢視表,覺得應該要執行,會再送到最高法院檢察署,而最高檢也有一份檢視表,當所有流程都走完,死刑案才會送到法務部,法務部裡面也有審核單位,目前有43名死刑犯待執行死刑。
記者問邱太三上任後,最高檢是否有送死刑執行案件到法務部批示;邱太三回答沒有。記者追問邱太三,如果死刑案經過高檢、最高檢檢視後送到法務部,是否就會簽署死刑執行令;他說,坦白說會看整體狀況,檢察官考量是純法律面,法務部則是要做綜合性考量,比如說檢察官不用考量跟人權公約的關聯度,法務部裡面要考量人權公約相關問題。(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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