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天說,時力提出勞動訴訟程序法草案,希望建立友善勞工主張權利的訴訟環境,不要讓勞工在資方不願達成和解時,感到孤立無援,也無足夠能力跨越訴訟高牆。
時代力量今天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提出時力版勞動訴訟程序法,希望能夠盡速與司法院版本併案審查。
黃國昌表示,現行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必須設置勞工法庭,但過去研究清楚顯示,目前勞工法庭和沒有設置勞工法庭的法院,在案件處理上根本沒有實際上的差別,因此絕大多數勞工在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後,都選擇放棄權利,套句學界常講的一句話,就是勞工回家抱著棉被哭,根本沒有經濟能力能和雇主抗衡。
他表示,時代力量提出的勞動訴訟程序法草案特色包括,設立勞動法庭、引進專業參審法官;減少訴訟障礙、保障勞工權益;強化調解程序、尊重當事人意願;以及程序專業迅速。
他說,根據草案,起訴繳納的裁判費不再是抽百分之一,而是大幅降低勞工在進行訴訟時應繳納的裁判費,原則上採單一費率。
他並說,條文也涵蓋,只要被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認定存在不當勞動行為,勞工就能向勞動法院申請保全程序,暫時回復、行使他們的權利;譬如中華航空工會幹部因進行工會活動遭懲處,勞動部裁決委員會認定華航有不當勞動行為存在,若雇主不顧裁決委員會決定,想給予解職或調職不利處分時,透過此法,勞工就能很快跟法院申請定暫時狀態的處分,保有原本享有的勞動權益。(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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