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SOGO百貨總公司董事長黃晴雯、分公司董事長汪郭鼎松因違反商標法遭起訴,SOGO今天表示,還未收到起訴書,公司向來依法處理各營運事項,對遭起訴難以理解。
遠東集團入主太平洋SOGO百貨,雙方為了「太平洋PACIFIC」商標使用產生爭執,太平洋建設創辦人章民強認為「太平洋PACIFIC」是章家商標,控告已更名為遠東SOGO的總公司董事長黃晴雯、分公司董事長汪郭鼎松違反商標法。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調查後,認定黃、汪郭涉違商標法,今天將2人起訴。
遠東SOGO百貨稍後發出新聞稿指出,目前尚未收到起訴書,但是公司向來依法處理公司各營運事項,對遭起訴一事,難以理解。
SOGO表示,公司是經由合法授權,使用日方合法登記的「SOGO」等商標,並合法使用公司登記名稱做為對外標識,並無涉及違法之處,公司將續行聘請律師,處理後續法律程序,以維護公司及同仁合法權益。(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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