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最近行文糾正經濟部,認為因為能源局設計的油價公式有問題,導致中油因此多賺了75億,要求退回這筆錢,也質疑中油說油價比日韓便宜,但日韓的油有含稅台灣卻沒有,對此能源局澄清,計算公式沒問題,沒有多賺錢,所以不會退錢,至於和其他國家比較油價,其實已經是扣稅之後再比較的,相關問題會和監察院溝通。
鄭先生跑業務每兩天加一次油,開計程車的陳先生1個月油錢就要花1萬3,聽說因為政府油價計算公式沒考慮匯率,讓中油多賺了75億,當然不太高興。
民眾:「我認為是不合理啦,因為它是穩贏的啊,怎麼會這樣子,我希望它退給我們吧。」
監察院最近糾正經濟部,理由是,從民國96年11月到97年5月之間油價凍漲後要調漲油價,經濟部只依照頭尾兩個時間點計算平均匯率,不是每個月計算,導致後來算出油價要漲6.5%,監察院說,中油因為匯差多賺了75億。
記者:「40幾啊?」民眾:「40公升啊。」
TVBS記者古彩彥:「這台車加到滿是40公升,監察院說,每加1公升的話,中油是A走了4毛9,這樣一算,加一次被A走是19.6元,一個月下來損失80元。」
制定油價公式的能源局,趕緊澄清,說匯差沒有這麼多,而且中油不斷吸收漲幅,其實這段時間已經多虧了130億。
能源局長葉惠青:「整個計算方式是合理的,必須把這樣的計算方式,跟監察院那邊進一步說明。」
能源局強調沒多賺75億,所以不會退這筆錢,其實從去年中油盈餘就可以看的出來,帳面上賺了289億,但左邊汽柴油與燃料油虧了80幾億,賺錢的都不是本業,能源局和中油強調會向監察院溝通說明,至於錢則是不會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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