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教署長邱乾國今天表示,行政院版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草案,對偏遠地區教師、代理教師,在服務年限、聘期、津貼等提出方案,希望讓偏鄉學校人員更為穩定。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審查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草案,包括行政院版在內,共有多達12個草案版本。
列席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長邱乾國會前受訪時表示,教委會審查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希望就偏鄉學校的人員、設備、津貼等進行改善。
他說,人員部分,行政院版草案規定,偏遠地區辦理的教師甄試或公費生分發,有6年服務年限,其中留職停薪、服兵役部分不予扣除,與離島建設條例規範一致,希望讓偏鄉學校人員更為穩定。
邱乾國說,偏鄉地區希望聘任正式教師,但老師會有流動,因此還是有聘任代理教師必要,代理教師到偏鄉服務,可以有些鼓勵措施,聘期彈性規範,讓代理教師穩定、長期地留任偏鄉,並且考量代理教師的久任津貼。
媒體問到,偏鄉代理教師參與教師甄試,是否會給予加分,邱乾國說,代理教師如果久任一定條件,教甄時加分有一定考量。(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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