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委員今天質疑,救國團若非國民黨附隨組織,為何年資可在「黨職併公職」中計算?救國團回應,在當時的時空背景下,救國團任務為協助推行政令,實質上有公務員的概念。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調查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的附隨組織,今天舉辦第二次聽證會,主要爭點為救國團是否曾為國民黨實質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且非以相當對價轉讓而脫離國民黨實質控制。
黨產會委員連立堅指出,民國94年行政院曾針對「黨職併公職」人員進行調查,救國團有將近50位,如果不是國民黨的單位,為什麼救國團年資會列入計算?
救國團委任律師劉昌坪回應,不是黨職併公職,這個說法會讓外界認為救國團和國民黨有關係,應該中性的說是「團職」。考試院在95年曾發布新聞稿說明,考量早期未開放設立政治團體,但又有需要推行政令的時空背景,有的團體是以協助政府推行政令為組織任務,所以在實質意義上,救國團職員有公務員的概念。
劉昌坪指出,其他像是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及分社,以及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這兩個組織,也都是被考試院認為在當時的時空背景下,協助政府推行政令的組織。
黨產會委員羅承宗則詢問,前總統蔣介石曾在日記中提到,救國團「由黨統一組訓」、「接受黨的領導」,救國團如何看待?劉昌坪說,歷史人物說的話不能盡信,蔣說要反攻大陸,「我們有反攻大陸嗎?」
救國團研究發展委員會副執行長鄭斐文則說,蔣介石會說未來救國團應該要接受黨的領導,就是證明國民黨根本沒辦法控制救國團。
鄭斐文表示,他在救國團將近34年,確信三件事,一是救國團服務主體是國家、對象是青年,經費結餘從來沒有流到國民黨手中,也沒有流到任何私人手中;第二,救國團任務是在照顧青年、服務青年,沒有介入過政治跟選舉,不應該是不當黨產條例規範的對象;第三,救國團所做所為,從來沒有危害國家利益或任何一個人。(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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