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天通過「陸海空軍勳賞條例」修正草案,未來不是軍人的一般民眾跟外籍人士,若在非戰時有重大貢獻,例如參與救災,也有機會獲頒勳章。草案後續將送立法院審議。
根據修正草案內容,將擴大勳賞頒發範圍,軍人原本非戰時有重大貢獻僅能獲頒忠勇勳章,將擴大到可獲頒寶鼎及雲麾勳章。
草案也規定,原本非軍人的民眾或外籍人士,在戰時建有功勳才可獲頒寶鼎及雲麾勳章,也擴大到平時有重大貢獻者即可。
國防部副部長蒲澤春上午出席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會後受訪時表示,像是官兵、民眾或外籍人士參與救災、演訓有重大功績,就符合頒發寶鼎及雲麾勳章的條件,至於什麼是「重大功績」,將召開相關委員會來認定。
另外,蒲澤春指出,這次修法也刪除勳章種類中的「勳刀」一項,因為從條例實施以來,從來沒有人領過,美、日等先進國家也都沒有勳賞性質的勳刀,空有條例規定沒有意義,因此這次修法予以廢止。(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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