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柯建銘自訴前總統馬英九教唆洩密等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開庭並且辯論終結,合議庭諭知10月11日上午11時宣判。
柯建銘庭上主張,馬英九一直狡辯,否認犯罪又無悔意,破壞司法體制,造成憲政崩盤,請求法官從重量刑。
馬英九在庭上表示,「我完全沒有犯罪,應維持一審無罪判決」,現今社會對關說事件反感,日前兩名政治人物因關說事件,而受非議,反觀柯建銘至今仍然在法庭內,大言不慚地說自己沒有關說,不道歉不認錯;憲政崩盤及司法關說部分,柯建銘應以立委的身分,進行立法或修法提出妨害司法罪。
全案起於特偵組曾召開記者會,指控前立法院長王金平替柯建銘關說司法案件,後來引發洩密爭議,其中前檢察總長黃世銘被判有罪定讞,馬英九也挨告。
柯建銘向台北地方法院自訴馬英九,涉嫌透過祕書通知黃世銘到官邸,提供關說案監聽與通聯記錄涉教唆洩密,以及馬英九開記者會指柯建銘關說涉加重誹謗共兩罪。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定無法證明馬英九教唆要黃世銘提供其他祕密資料等,馬英九評論柯建銘的言論可受公評,因此判馬英九無罪;柯建銘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受理,高院合議庭由審判長周政達、受命法官曾德水及陪席法官汪梅芬組成。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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