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籍立法委員徐永明今天表示,警察及消防人員工作性質較接近勞工,而不是文官,已提工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訂警察人員、消防人員得依法組織及加入工會。
徐永明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說,草案展開連署,希望各立委支持。
他說,如果不能保障警消基本人權,如何要求警消保障人民基本生命財產安全?更不要提陳抗時兩邊對抗畫面慘不忍睹;修法後讓警消組工會,拿回權力,「這只是第一步,不代表權益立刻就有了」,至少要還給警消保護自己的工具。
出席記者會的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常務理事吳宗哲表示,不是工會,連要求協商的機會都沒有,如果要爭取警察權益,只能在凱達格蘭大道、內政部警政署或立法院前喊叫,「超過加班上限後只給沒有屁用的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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