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銀行明年改選董監事,行政院長林全強調,公權力不介入商銀經營權之爭,但不代表公股不能夠決定要不要爭取彰銀經營權,如果要,就按一般市場原則,可由大股東在外徵求委託書。
陳水扁擔任總統時曾啟動二次金改,林全為財政部長,允許台新金僅標下彰化銀行22.5%股權就取得經營權,引發爭議。國民黨立委曾銘宗日前於立院總質詢曾舌戰如今為閣揆的林全,質疑府院強力介入金融圈,未審慎評估就處理重大股權,程序違反公開透明,並追問,是否同意彰銀併給台新?
林全當時表示,沒有同意,當時招標案只是讓台新取得經營權,至於合併則是彰銀和台新的事情,不是政府機關的問題。
今(22)日林揆出席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舉辦的「院長與金融產業座談會」,對爭議不斷的彰銀案回應說,外界存有很多誤解,之所以不願多講,就是擔心外界會有很多推測。
林全強調,彰銀案是經營權之爭,不是合併的問題,不管經營權最後誰來主導,都沒有彰銀合併的問題。
至於公股是否要爭取彰銀經營權,林全表示,這是政策性問題,政府尊重前政府的做法,也就是,公股要爭取經營權,畢竟彰銀案目前還在訴訟中,在訴訟尚未告一段落前,政府不便於改變立場,也不願意討論立場是否要改變。
林全說,公股若要爭取彰銀經營權,這涉及到執行問題,而政府過去在執行上確實有被批評,遭點名以公權力徵求委託書,被民間嚴重詬病。
林全重申,公權力不介入商銀經營權之爭,但不代表公股不能夠決定要不要爭取彰銀經營權,如果要就按一般市場原則,可由大股東在外徵求委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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