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院針對維冠金龍大樓五名被告,上週五一審判決5年徒刑,但隔天台南市長賴清德被問到這件事,卻認為判得太輕,還要地院出面說清楚,讓台南地院忍不住發聲明稿,措辭嚴厲的反駁賴清德、毫無法治意識是無禮的批評,賴清德再度回應說是市長的職責所在,只是公部門現在吵成一團,反而讓真正的受災戶覺得很無奈。
台南地院庭長郭貞秀(105.11.25):「即使是以刑法276條第二項業務過失致死罪的法定最重刑度,猶嫌不足。」
維冠金龍大樓相關被告,全部被判有期徒刑5年,但台南市長賴清德卻說:「罪刑是不是太短,那我們希望高院時能夠好好斟酌,如果說判得太輕,住戶也會覺得不公平。」
就是這段話,讓台南地院隔天立刻再發聲明稿澄清,除了認為賴清德忽視國家法律的規定,更批評他毫無法治,根本是無禮的批評。
台南市長賴清德:「民眾有不平之鳴的時候,我要求台南地方法院本於職責,應該要對外公開說明清楚,這也是職責所在。」
賴清德到屏東進行感恩之旅,被問到對聲明稿的看法,認為自己的批評是職責所在,但地院認為賴清德自己擔任過國大代表以及四屆立委,應該知道檢方以業務過失致死來起訴,最重本來就只有5年徒刑,只是雙方言辭交鋒讓引發災民心中更多無奈。
維冠大樓受災戶:「你一些不合理的法條要去修改,不是每天在那邊爆料八卦、在那邊立法院那邊吵。」
這一次法院判決5年,是因為檢察官起訴引用的法條是業務過失致死,因此刑期最高就是5年,事實上,如果真要讓被告受到更嚴重之處分,應該由檢方引用其他相關法條,才有機會增加被告刑期,但如今這起還沒定讞的判決,從原本被告跟災民之間的戰爭演變成地方政府槓上中央,也模糊了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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