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紐約分行涉違反洗錢防制法令,被美國紐約州重罰,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凍結駐外金融單位工作所需經費,當事人須專案報告。
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紐約分行涉洗錢,在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首季一般業務檢查中,被指控西元2012年涉及違反銀行保密法及反洗錢法,遭重罰1.8億美元(約新台幣56.9億元)。
外交委員會繼續初審外交部預算案,其中在外交部編列駐外金融單位工作所需費用中,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新台幣279萬元,多名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質疑說明不詳盡。
民進黨籍立委劉世芳說,兆豐被美國罰,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駐紐約官員做了什麼事?金管會國際業務處長賴銘賢列席表示,有與對方保持聯繫,提供必要協助;劉世芳說,「這不是廢話嗎?」到底駐外人員當時做了什麼工作?
民進黨籍立委蔡適應表示,美國政府檢查台灣銀行海外分行時,金管會有沒有了解檢查內容?金管會官員稱之前不知道,兆豐金隱藏這件事,也指駐紐約人員沒回報。聽到金管會在紐約有派人更火大,政府預算這樣花,「當成遊樂團輪流去玩嗎?」;賴銘賢說,有加強連繫。
民進黨籍立委王定宇說,金管會稱每週彙報資訊,不會只有剪報吧?是什麼資料?賴銘賢任國際處長5年,印象中兆豐被美國金檢有回報嗎?賴銘賢表示,印象中沒這樣個案,但有些個案因較機密,會直接回報給銀行局。
會議主席呂玉玲說,金管會駐外人員後知後覺,凍結140萬元,當時負責人員須專案報告。(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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