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選舉「就要吃飯」,是台灣選舉的特殊文化,候選人在餐會上和支持者聊天搏感情兼拉票,最常見的形式是感恩茶會或聯誼餐會,有的會在餐廳裡吃桌菜、有的則是流水席,但不論形式或菜色檔次,只要是請客、免費吃的都可能觸法,有些候選人說避免引發爭議,選舉期間不請客,要感謝支持者選後再說。
婆婆媽媽幫忙造勢,出人又出力的恩情,候選人要怎麼謝?
民進黨立委候選人羅致政:「像這種餐會由於很容易被指控為賄選,所以像我們基本上是不辦任何餐會,我們會勸支持者不要辦這樣的餐會,因為的確有任何被指控賄選的可能性。」
連吃飯都要避嫌,就怕請客扯上賄選而被檢察官盯上,民代最常舉辦的感恩茶會和支持者聚餐同歡聯誼感情,但吃飯在許舉期間超敏感,候選人最常找人大鍋炒米粉,意思到了就好,避免沾惹一身腥 。
民進黨辦募款餐會,支持者衝著見蔡英文一面而買票入場,但就算付款收費是你情我願,扯上政治獻金也得申報,日前蔡英文一張要價5萬元的募款餐券引來地檢署還分案調查。
立委陳亭妃:「每一張的餐券一定都是對人頭,就是一個人憑著一張餐券入場,而不是像國民黨辦那麼大場的餐會,還不是募款餐會,甚至在簡訊說還可以呼朋引伴。」
只有買餐券的當事人才可以參加餐會,餐券還註明禁止無償轉讓,就是要和招待性宴會做切割,候選人台上拉票懇託,這是國民黨黃復興黨部作東,宴請退役軍官餐敘,這樣的聚餐算賄選嗎?法務部解釋,除非餐會上發生「足以改變投票者意志」的行為才可能觸法,別讓神聖的選票被一頓飯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