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不斷推出公共宅,想解決民眾住的問題,不過為了防止有人租屋後再分租,都發局定了規定,限制合租的人一定要在三等親以內,這樣一來,如果合租的情侶遭到檢舉,就會被趕出門,對於還在存錢買房和結婚的情侶檔來說,實在難以接受。
租屋族上網物色公共宅,想要盡快有個遮風避雨的地方。
租屋族阿傑:「現在租的地方,可能就是比較舊一點這樣子,我想說(公共宅)比較新,那我跟我女朋友合租的話,也比較便宜,這樣子負擔壓力也沒那麼大。」
想起來有點心酸,棲身的屋簷就在眼前,卻因為規定變得遙不可及,打開規範ㄧ看,清楚寫下,不得分租給三等親以外的人,換句話說,情侶同居也算違規,但購屋和結婚基金還在奮鬥中,難道要情侶們露宿街頭?
租屋族阿傑:「如果碰到一些不好的鄰居,惡鄰居,他覺得怎樣怎樣就去檢舉,我們一被檢舉就被趕出去,就被趕出去,這樣子…」
大環境不佳,市府丟出公共宅想解決民眾住的問題,但政府擔心有人趁機打著歪腦筋,硬性定了政策,卻意外把情侶擋在門外。
台北市都發局服務科專員邱婉清:「還沒有遇過說,真的是因為情侶住然後就違反,就是還沒有遇到違反這個規定的住戶啦。」
年輕人想要私人空間,不見得想和親人同住,但公共宅租金較高,不合租真的吃不消,而為了維護居住環境,有人查緝還會被扣點,超過30分就請你另找去處,被趕出門的危機,好像在房客身邊形影不離。
台北市都發局服務科專員邱婉清:「我們不是一發現的時候,就立刻跟住戶終止租約,那也是有一個改善的期間。」
小市民求屋若渴,但政府顧及大眾權益,心裡也有放不下的尺,中間平衡真的好難拿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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