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一名在金門服志願役的曾姓男子,因為遭到連長責罵,說他是爛渣、要剷除他,導致男子清晨偷拿了安全士官的槍自盡,家屬以部隊管教失當,向連長求償,但一審法官認為犯錯遭連長責罵,和自殺無因果關係,判不必國賠。但高等法院昨天大逆轉,認定連長連番「貶損人格」的謾罵,和自殺死亡有關,判陸軍司令部應國賠28萬元定讞。
電影《報告班長1987》:「不合理的要求是訓練,不合理的要求是磨練。」
電影軍教片中,部隊嚴格的紀律,常常讓小兵恨得牙癢癢,但不合理的要求過了頭,恐怕就不是磨練。
4年前,一名20歲的曾姓志願役士兵,在金門防衛指揮部服役,就在春節前夕舉槍自盡,當時軍方拉起封鎖線,鑑識人員一一檢視調查。
時任軍官(2011):「本屬砲兵群,曾姓士兵趁安全軍官不注意,拿起他的槍枝,自我傷害。」
家屬在了解原因後,認為部隊簡姓連長當著大家面前,對曾姓士官及士兵,以羞辱方式責罵,還大聲說要剷除這種人,嚴重傷害到曾姓志願士兵,造成他想不開。曾姓士兵父親向法院提告,要簡姓連長和部隊賠償,但一審被法官駁回,認為部隊長官辱罵與想不開,沒有直接關聯,駁回父親的賠償請求。
但上訴到高等法院,出現大逆轉,認定簡姓連長連番「貶損人格」的謾罵,和曾姓志願役士兵想不開有關,判陸軍司令部應國賠28萬定讞,也凸顯出國軍不當管教的陋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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