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個月29日就是選舉日,很多候選人都已經開始街頭宣傳,路上滿滿都是廣告看板和旗幟。但其實都不合法,若被檢舉,環保局要拆除只需要一天通報時間,但現在有候選人鑽漏洞,在看版上面加了木條,就成了建物,得由工務局7天鑑定通報後才能拆除。
選戰在即,候選人看版林立,廣告越做越大,越掛越高,不管是民宅,還是鐵路旁T字路口,都被掛上滿滿的看板,因為這裡視野最好,最容易被看到,可是仔細看,路邊的選舉看板,不是木條架著帆布,反過來是帆布架著木條,因為這些木條都是後來加上去的,只為了拖延被拆除的時間。
民眾:「當然是不能掛啊。」記者:「但是他又掛了。」民眾:「不過之前已經拆過一次了,又再來掛。」記者:「是不是之前拆的時候沒有木架,現在再掛,就多了竹架。」民眾:「是,之前沒有竹架子。」
原來一般的選舉看板,由環保局清潔隊負責,人員多,隨報隨拆,只需要一天時間,但現在候選人鑽漏洞,在旁邊加上木條,看板就變成了建物,要拆還得找上工務局,花7天時間跑流程,確認後才能拆除。候選人林耿邦:「有掛木條就變成拆除大隊的事,不是環保局跟清潔隊,這個一樣,他檢舉還是會拆,他會一直照排(順序拆除)。」
候選人為了搶曝光率,早早開始宣傳,看板偷加木條,多掛6天時間,有些候選人覺得這樣架木條不公平,但其實,選舉前15天才會開放旗幟,其餘競選廣告物,都算是違法,依法就能將廣告拆除、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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