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氣爆災民,面對這場「人禍」浩劫,可以向國家申請賠償嗎?直到現在,中央地方都在翻舊帳本舌戰,高雄市向中央求援19億重建、行政院回以「你們還有17億緊急災害預備金」可支付,中央地方互推,災民誰來保障?現在政院表示,這意外符合「引用國賠法」,可先由高雄市政府賠償,賠給災民,再向榮化打官司索賠。
記者VS.副總統吳敦義:「副總統,身為前任高雄市長...。」
聽到關鍵字高雄,前市長吳敦義火速趕來解釋清楚,中央地方為重建經費舌戰,老市長怎麼看?副總統吳敦義:「不要讓民眾有憂慮,這的確是『市府當局』加上中央主管機關,都要共同費心的。」
中央真的不會置之不理嗎?這一張公文,就是高雄市政府開口跟行政院求援19億的重建經費,不過行政院以清查過後,高市目前還有17億救災經費可支付,委婉回應,高雄市一聽直呼中央算錯了,目前只剩5億多。
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丁允恭:「在釐清責任之前,輕率談『國賠』這件事,這個東西反而是沒辦法保障市民利益。」
中央、地方翻帳本吵翻天,但擺明是「人禍」,災民可以申請國賠嗎?行政院搬出國賠法第3條表示,公有設施因設置管理欠缺,致人民生命財產受損者,國家應負賠償責任,不過第2項就損害原因,有因負責任之人時,也就是「榮化」,賠償義務機關高雄市政府,對此可向榮化求償,符合國賠,可引用國賠法源,並非真的國家賠錢。
目前官方傾向代位求償,地方政府先出錢,賠給災民,再跟榮化打官司,幫災民討錢,只是一來一往要耗多少時間?行政院登報製作傳單,說受災戶稅務有優惠、氣爆前水電使用也免算錢,但災民要的是儘速賠償,而不是互推到「遙遙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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