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長張花冠因為大埔美香草生技園區開發案,涉嫌收受廠商3千萬元,遭到檢方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嘉義地方法院經過9個月的審理後,認定張花冠與廠商的金錢往來,不足以證明為由,判處張花冠無罪,張花冠也馬上召開記者會,強調自己從頭到尾都是清白的!
嘉義縣長張花冠:「還我清白,證明這次起訴我是錯誤的,我也希望地檢署不要再上訴。」
得知一審獲判無罪,嘉義縣長張花冠臉上露出了笑容,直呼這是遲來的正義。張花冠是在擔任立委期間,被控涉嫌在大埔香草生技園區開發案中,收受廠商3千萬賄款,並且把錢轉到不知情的第3人帳戶,去年8月,一度被勒令300萬交保,檢方最後以貪污治罪條例以及洗錢防治法提起公訴,不過,張花冠從頭到尾這是借款,還批判檢方政治迫害,地方法院經過9個月來的審理,判處張花冠無罪!
嘉義地方法院發言人林坤志:「被告張花冠所為的這些有利於BOT廠商的行為,或許與廠商的利益無關,或許是該些行為對於行政機關的決策欠缺影響力,所以無法認定被告因職務之行為而收受賄賂。」
大埔香草園區開發案宣判,關係著張花冠的縣長寶座,如果一審判有罪,可能遭到停職,因此引發關注,這也難怪張花冠早就發出通知,要在宣判的同時召開記者會,如今,一審獲判無罪,即使檢方上訴,縣長一職也不受影響,讓她總算鬆了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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