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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政爭/法官簽的監聽票! 黃世銘駁「非法掛線」

記者 王百櫻 / 攝影 柳中屏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3/09/09 18:24
最後更新時間:2016/07/04 22:22

這起關說案,牽扯出非法監聽疑雲,立委柯建銘指控特偵組公然違法,不過總長黃世銘拿出法院監聽票,一切依法有據,還說如果沒有透過監聽,怎知道是否犯罪,不過TVBS追查發現,當初法院核准調查的是知名人士假釋案關說,但特偵組卻聽到王金平和曾勇夫關說案,就算是同一隻手機,都必須重新再聲請監聽權,但特偵組疑似拿A案監聽票辦B案,等於擴張權限,似乎有爭議。

記者王百櫻:「特偵組當初監聽法官貪瀆案,意外查出柯建銘涉及其中,沒想到進而申請線上監聽,又追查出了王金平的關說案。」

監聽他案,意外釣到大魚,這過程讓特偵組遭質疑,濫權監聽,頂頭上司,親上火線,拿證據說話。檢察總長黃世銘:「我們對柯委員的監聽,也是取得台北地方法院核發的監聽票。」

強調今年初,就向法院申請監聽權獲准,直到這個月5日案件偵結,蒐證長達8個多月,至今仍有效,問題是,北院開出的102年度聲監字527號,核准調查的是另一件,知名人士假釋案關說,但特偵組,卻聽到王金平和曾勇夫關說案,就算是同一隻手機,依法也應重新再聲請監聽權,拿A案監聽票辦B案,等於擴張權限,手法不算正當,處理結果也有爭議。

律師王志超:「司法案件的作法,一般的案子都不太可能,單憑監聽的內容就去決定,這個案子是不是屬於司法的案件,所以特偵組應該有他,其他方面的考量。」

也就是說,當初特偵組,朝貪汙案偵辦,聲請監聽,最後查不到對價關係,照理案件就不起訴簽結,卻主動開記者會,追究行政責任,而且監聽期間不得外洩,提供資料,必須保護當事人名譽,檢察總長居然事先向總統報備,法界質疑,違反偵查不公開,依法,無故洩漏監聽資料,最重可處3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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