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李子春,逕自公告起訴游盈隆,花蓮地檢署出面召開記者會,否認起訴書具有效力,要求地院退回,還決定撤換檢察官。而地院則表示,將受理李子春檢察官的起訴書,由三名法官開合議庭,決定這份起訴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花檢檢察官李子春沒經過檢察長審閱,就逕自將起訴書送往地院提公訴,花蓮地檢署要撤換他,還希望法院把起訴書,再送回來。
花檢主任檢察官楊紹斌:「這是一起無效起訴,我們請院方,花蓮地院盡速將案件退回,以利檢方繼續偵辦。」
雖然檢方認定不具效力,但已經收到起訴書的花蓮地院,同時也開記者會,表示受理後要經過三名法官開合議庭,才能認定這份沒有檢察長蓋章的起訴書,有沒有法律效力。
花蓮地院刑事庭長賴淳良:「我想我這個案子分出去之後,會由承審的合議庭三位法官,作出最後決定。」
為什麼李子春送件過程,搞得地檢署和地方法院烏煙瘴氣,因為依照法院組織法「檢察一體」規定,檢察官起訴書類,會先經由檢查長批閱,審酌蓋章,才算完成法定起訴程序,而李子春送核時,檢察長退回要求補強立論,李子春卻將起訴書逕送法院,甚至特別選在選戰起跑的第一天這麼做,他說有特別用意。
花檢檢察官李子春:「選舉之前起訴的話,也許對現在選舉當中,產生的許許多多亂象,尤其以賄選為主的亂象,或許有一點點的教育的幫忙功能。」
李子春自認是司法史上第一起檢察官依法向法院公訴的案件,震撼檢察體系,不過花蓮法院的但書,也為游盈隆到底算不算被起訴,留下一記伏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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