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馬英九今天到宜蘭拜天公祈福,順便發紅包。總統更特地去探視一位拾荒的老婦人,這位阿嬤生活雖然困苦,但過年前在路上撿到110萬的現金,阿嬤不但沒有占為己有,連法律上可以索取的3成酬勞,她都沒有想過要拿。總統稱讚老婦人是台灣之光,也認為法律系學生,撿到錢會要求3成酬勞很不恰當,直言這法律規定應該修正。
給小獅子紅包,馬總統表情逗趣,不過來到宜蘭,來拜訪這一位阿嬤。總統馬英九:「台灣之光啊。」
她就是以拾荒維生,辛辛苦苦養大7個小孩,過年前撿到110萬現金拾金不昧的善心阿嬤楊黃牡丹,當時撿到110萬,幾乎是阿嬤15年的拾荒所得。
拾荒婦人楊黃牡丹:「掉的人也很著急,我沒有撿過這麼多錢,撿到我也會緊張啊,我一個女兒就說,媽你趕快還人,我不識字嘛,我也是怕說那是假鈔。」
拾荒婦人楊黃牡丹:「他說若包紅包你不要給他收。」
總統替阿嬤圍上國旗圍巾,阿嬤的善行暖在心頭,他們家境辛苦,看到錢一點都沒有貪念,相較於南部的法律系學生,高求索取遺失金額的3成酬勞,兩人行徑簡直大不同。
馬英九:「即使他受的教育遠遠超過阿嬤,但是他卻並沒有真正學到教育應有的道德水準,我們都唸法律的,我們都知道那 一條的規定,但是正常的生活不是每一個條文都要這樣子去貫徹的。」
總統緊緊握著阿嬤的手,表揚善行,也希望民眾別學法律系學生,這回到宜蘭還大讚阿嬤是真正的台灣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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