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春鶯被判7年慘了 劉世芳證實:註銷台灣身份、在台服刑
- 記者:林恩如
- 發佈時間:2026.08.12 10:46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12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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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12 10:46
中國籍配偶徐春鶯涉反滲透法等一審遭判有期徒刑7年。(圖/TVBS)
民眾黨前新住民委員會主委、中國籍配偶徐春鶯涉嫌替中共蒐集政黨內部情報等,涉犯《反滲透法》等罪遭起訴,一審判刑7年。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今(12)日表示,徐春鶯的台灣身份依法能取消定居或是永久居留的資格,若未來判刑定讞,也必須在台灣服刑。
新北地方法院昨(11)日宣判,徐春鶯涉受中方指示,在台北市長與總統選舉時替黃珊珊、柯文哲站台造勢,且安排中共官員假冒商務名義來台,共涉犯《反滲透法》、《銀行法》、詐欺取財、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入境等罪,判處7年有期徒刑。
對此,劉世芳今日在立法院受訪表示,按照《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第33條,對於台灣社會安定或是國家安全有疑慮時,政府可以按照第33條取消定居或是永久居留的資格。
台灣身分註銷?劉世芳:公文正在簽辦
被問到是否註銷徐春鶯的台灣身分?劉世芳透露,現在公文還在簽辦當中,必須等法院正式判決書,因為台灣是一個有法治的國家。對於很多人詢問說,如果未來判決定讞以後,要不要在台灣服刑?「確實沒有錯,因為她是在台灣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