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酒空警官」闖總統官邸要休息 下場遭記過拔官
- 記者:張貴翔
- 發佈時間:2026.08.12 09:49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12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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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12 09:49
刑事局酒醉警官誤闖總統官邸遭記過拔官。(圖/翻攝Google地圖)
刑事警察局1名2線3星警官10日深夜與新北市中和警分局偵查隊同仁餐敘後飲酒,搭乘計程車返回辦公室途中,於台北市中正紀念堂附近因酒醉被運將請下車,該名警官沿愛國西路一帶沿途行走,期間將總統賴清德官邸錯認為辦公室並表明身分欲入內休息,遭警衛攔阻後自行離去,後續遭中正二分局依違反社維法裁罰。刑事局高層得知後震怒,將他記過一次並調整為非主管職務。
酒醉把總統官邸當刑事局
據了解,該名警官當晚與新北市中和警分局偵查隊同仁餐敘結束後,搭乘計程車準備返回辦公室,途中因酒意上湧,在台北市中正紀念堂附近被運將請下車,隨即發現手機遺失。他在酒醉狀況下開始沿愛國西路一帶徒步尋找手機,先是走到台北教育大學操場外圍,一度要闖入校園卻遭校警攔阻。
該名警官隨後步行至總統賴清德官邸附近,因不勝酒力將官邸誤認為自家辦公室。他向官邸警衛哨表明自己的刑事局身分,並表示想要進去休息,遭警衛攔阻後並未爭論便自行離去。對於誤闖官邸的過程,該名警官表示「不記得了」。事後,該部手機被熱心民眾尋獲,並交至萬華分局武昌街派出所,他隨後前往領回。
官邸特勤人員基於維安疑慮,通報轄區中正二分局與刑事局。中正二分局需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規定製作筆錄並裁罰。此事引起刑事局高層震怒,督察單位隨即深入查明事件完整過程,對此影響警譽情事,予以記過一次處分,並調整為非主管職務及列輔導考核,絕不寬貸。
刑事局表示,將持續督促及要求員警應時刻嚴以律己,注意言行舉止,無論公私場合均應恪遵法紀與風紀要求,切勿因飲酒導致脫序或不當行為,以維護警察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