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績優員警吳志裕,拒絕議員關切酒駕案件,被記過申誡調職,內政部長李逸洋公開力挺員警,要求撤銷處分,但能不能輕易過關?警局透露,只要督察室點頭,不用申訴就可以還他公道。
員警吳志裕因為不配合議員關說被記兩次申誡調職處分,民代在議會施壓的影帶曝光後,誰對誰錯很清楚。內政部長李逸洋:「雖然說有大聲一點,都不構成他應該被懲處。」
最高長官,內政部長出面力挺,要求撤銷處分。這番話聽的當初作決定的高市交通大隊長,李水儀,來說是什麼滋味。記者:「會不會覺得很沒面子?」高市交通大隊長李水儀:「哈哈哈,部長挺基層這樣也是給,基層提振士氣。」
作主管的兩為難,一方面要應付議員,一方面又不能打擊員自家人士氣,最後決定懲處他說事先也跟吳志裕溝通過。交大員警吳志裕:「起初5、6個,到最後變成一群,議員說怎麼可以對百姓,態度惡劣不友善,我鬱卒在心裡,這不是我可以改變左右的。」
至於撤銷處分是不是真的可以過關,根據我們私下了解,只要警局督察室點頭,幾乎不用申訴,吳志裕就可以討回公道。但他本人沒上班,可能還不知道這個好消息。
請假3天回屏東老家,滿腹委屈,部長出面作主,沒枉費他拼死拼活拼出績效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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