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通電收首度出面回應高等法院判決,強調遠通是認真做事的專業團隊,相信甄選過程絕對公正公平,同時也表達支持政府上訴的決定,連日來的損失和名譽上的損害,遠通表示將反對台灣宇通提出告訴。
遠通電收總經理拿出當時甄審過程的評分項目,強調勝出絕對不是單一原因,在九項評分標準當中,拿了五個滿分,澄清不是只在委辦服務項目中拿高分,敗部復活。
遠通電收總經理張永昌:「一個正派經營,財務健全,管理健全的一個營運公司,能夠幫政府扛起這麼重的責任,這個部分才是選擇的一個重點。」
「多車道自由車流」也就是說車輛行駛不限於ETC專用車道,可以利用微波系統扣款,這是高公局在民國89年考察時提出的報告,明白指出「多車道自由車流」是ETC終極目標,但是得標的遠通卻不具有微波技術,高公局行政訴願狀紙上的解釋是今日不能,「明日未必不能」。
台灣宇通總經理張公僕:「政府到時候買回去,買的是一個沒有辦法達到目標的系統,罔顧我們全民的權益,到時候不是變成一個國際笑話。」
遠通電收總經理張永昌:「我們團隊當初是基於整體,對台灣目前未來客戶長遠使用的方便性所選擇的方案,所以這個部分跟技術裡面的紅外線跟微波是無關的。」
遠通強烈表達支持政府上訴,同時也要對台灣宇通提出告訴,不過,台灣宇通信心滿滿,拿出高公局公告契約,一但判決定讞,第二名就等著遞補接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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