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專機又超時飛行了!昨天從多明尼加出發,中停利比亞,再留宿印尼巴丹島,專機繞了一大圈,花上30幾個小時。而這樣的長時間飛行,嚴重違法民航法。飛行員可能得揹上罪名,不過華航工會說,這對飛行員不公平,一旦處分,將追究到底。
實在罵不怕!明明總統出訪,去程就被外界批評飛行超時,結果昨天再度違規。
從多明尼加,到利比亞,再前往印尼巴丹島,整整21.5小時的飛行,31.5小時的執勤時間,怎麼算,民航法都拗不過。
華航工會理事長李昭平:「最有責任的應該是民航局,民航局的官員也不可以說他不知道,如果一個民航官員,民航局是管理中華民國所有飛安的最高機關,如果他都說他不知道,這樣子有沒有礙飛安的話,那我們國家就沒有飛安可言了。」
國際民航法規定,飛行員1天飛行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雙組員輪班值勤時間,不得超過18小時。但先前專機飛到阿姆斯特丹,再到巴拉圭,根本等於繞著地球。根據罰則,飛行員要被罰6到30萬,航空公司要罰60到300萬。只是如果真的責任由飛行員承擔,華航工會說,絕不能坐視不管。
李昭平:「他是不知道無可預期的,飛行員當然不應該被處分啊!難道說到天上他撒手一揮,說讓飛機變自由落體嗎?讓我們總統元首去危險嗎?那這是不可能的事情嘛!」
民航局低調表示,總統專機是特殊狀況,回來要檢討。只是飛航安全,怎麼能開先例。萬一出了事,豈非一句「特例」可以擔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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