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哲男涉嫌弊案,檢方偵結起訴,具體求刑12年,但是法院並不同意交保,今天是陳哲男解除禁見的第1天,但是家人以及律師,上午都沒來辦理會客,陳哲男還是在監所獨自度過。
4月7日那一天,陳哲男涉嫌司法黃牛案遭收押禁見,經過3個月檢方偵結,分別依貪污以及違反證交法,將陳哲男起訴,具體求刑12年。但是院方裁定繼續羈押,只能解除禁見。
星期一監所開放探視,陳哲男也有機會再看到親人,不過經過一個上午,並沒有人前來探視,而在聲請解除羈押失利之後,律師也決定以沒有串證疑慮為由,向法院提出抗告。
陳哲男委任律師蔡建賢:「用第2款說有勾串之虞,但是又解除被告禁見的一個限制,所以我們認為這一個裁定的主因跟他的理由互相有矛盾。」
由於陳哲男在庭訊時,對於梁柏薰的金錢往來,辯稱是政治現金,而對於買賣股票部份,更是反駁說,18年來買進26種股票,只有8檔賺錢,不能因為他在總統府辦公室見過上櫃公司的董事長,就咬他涉嫌內線交易,態度強硬,因此檢察官認為還有羈押必要,才讓陳哲男繼續在監所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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