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建銘千萬交保,還被限制住居甚至出境,法令規定似乎很重,但是根據了解,趙建銘並不需要天天報到,讓人覺得奇怪,既然法院認同檢方求處重刑,卻裁定交保,而限制住居,卻又不需要趙建銘報到,相當矛盾。
趙建銘遭檢方羈押47天,檢方下午3點半召開記者會說明正式起訴,將案件移交地院,法官檢閱案件後,6點半開庭審理,經過1個半小時訊問,合議庭再經過一個鐘頭討論,短短2個多鐘頭,法官做出裁定,趙建銘1千萬交保。
趙建銘同時遭限制住居以及出境,不過根據了解,趙建銘並不需要像太電案胡洪九一樣,必須天天要派出所報到,也就是說,趙建銘不會有再被強迫露臉的機會,另外,趙建銘3名被告家屬雖然在1個半小時,就籌到千萬保金,但是台北地院,僅僅只是做完封存的動作,並沒有點收完成,就放走3名被告,前來交保的家屬還要再來一趟,到銀行點收鈔票。
這些情形,似乎都不曾發生在一般的民眾身上,趙玉柱夫妻,在起訴前一天,就提前北上,又在短短時間內,籌到千萬保金,怎麼籌,錢怎麼來,又讓民眾看到第一親家的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