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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PP抹紅廣告 馬英九二審勝訴

攝影 王經綸 莊其源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6/09/05 11:27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民進黨在2003年,總統大選前夕,製作一支公投廣告,內容出現馬英九的鏡頭,還打上中共領導人的名字,和萬歲的字眼,馬英九認為被抹紅,控告民進黨毀謗,院方一審宣判馬英九敗訴,但馬英九不服上訴。上午高院二審,改判民進黨必須在四大報,刊登道歉啟示一天,賠償馬英九100萬元。

就是這一支總統大選時的公投廣告,把馬英九的鏡頭,接上榮民伯伯高喊胡錦濤萬歲的聲音,引起馬英九強烈不滿,認為民進黨中央用廣告抹紅他,因此控告民進黨跟民進黨秘書長張俊雄、廣告製作相關人楊孟勳,涉嫌誹謗,並且象徵性求償1元。去年,台北地院一審認為,廣告不構成抹紅條件,判決駁回,但馬英九上訴,二審官司大逆轉。

高院判決,民進黨必須在四大日報,刊登一天道歉啟事,並且賠償1百萬元,馬英九獲知後,鬆一口氣。

台北市市長馬英九:「作出這樣的判決,我個人表示,非常肯定也很欣慰,雖然是遲來的正義,而且對方還可能有機會再上訴,但是我覺得欲彰顯,非常重要的價值,就是在政治上不要用這種,抹黑抹紅的方式來污衊別人。」

這是馬英九從政以來,第一次提告訴,學法律的他,只為爭公平2個字,但民進黨決定再上訴。民進黨文宣部主任蔡煌瑯:「整個影帶裡面,並沒有批判到到馬市長,馬英九市長在這個廣告帶裡,只是真實現象的呈現,他自己對號入座來反控民進黨抹黑,這個非常荒謬。」

#馬英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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