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馬英九的首長特別費,爆出承辦人員拿私人發票核銷,市政府強調馬英九完全不知情,是承辦人員便宜行事,而這樣一時方便報帳的小動作,卻替馬英九惹了大麻煩。
馬英九的首長特別費每個月34萬,有一半17萬需要單據核銷,承辦人員每個月都會預支5萬元,作為辦公室零用金,報帳過程,需要拿發票向會計室主任核銷,也要向審計處備查,根據市政府的說法,問題就出在基本動作。
因為發票內容常常是買報紙、便當瑣碎的幾十元,承辦人員便宜行事,拿了自己和朋友的大額發票做核銷,這樣的情況,從民國92年到今年6月為止,前前後後3年6個月。市長辦公室主任鄭安國:「因為我們的承辦人員,他的工作非常繁忙,他自己本身是負責有關人民陳情案,又兼辦特別費的業務,工作非常繁忙,所以才會有這樣便宜行事。」
這名承辦人員6月份就因為正常輪調回到秘書處,而市政府是在今年10月份清理市長特別費核銷單據時,發現有疏失。市府強調,雖然是用替代發票,但是原始憑證簽章都還在辦公室,和陳總統的國務機要費絕對不同。台北市法規會主委陳清秀:「天壤之別啊!國務機要費等於實際上根本沒有公務支出,然後去冒領,本案的情況是實際有支出,只是他為了行政上簡化他的工作負擔,簡化他的行政程序。」
目前還未確認承辦人員是否有中飽私囊,不過在馬英九指示下,市政府主動召開記者會,把家醜外揚,也對後續的政治風暴有了心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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