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二度要求總統府在今天中午前,提供國務機要費機密文件。總統府表示,已經依公文處理流程處理,不過府方還是像上回一樣,只是函覆「無法提供機密文件的說明公文」,在陳總統強調不是不說實話,是實話不能說之後,府方態度更是堅定,婉拒提供機密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