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郵政更名到底違不違法?國民黨立委質疑違反「郵政四法」,不過,行政院則以「公司法」強調,只要主體不變,名稱修改沒問題。代表官方向立委說明的,是法務部法律事務司長林朝松,他態度相當強勢,過程中幾度辯駁和立委對嗆,不要臉!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長林朝松:「你再講一遍,再講一遍!」國民黨立委費鴻泰:「你不要臉!」林朝松:「你才不要臉!」
不只一對一回嘴,法律事務司司長林朝松,甚至還對嗆一整排質問他的立委。林朝松:「變更法律,給我講完好不好!目前沒有修法啊!」國民黨立委:「你囂張什麼,沒修好對不對?沒有修法憑什麼改名,你讓他講完。」
林朝松:「我沒有囂張,我現在是在跟你報告。」國民黨立委:「怎麼樣,你什麼官?」林朝松:「我什麼官?我是事務官。」國民黨立委:「講話要有格,你是學法的。」林朝松:「我覺得我在法界這麼久,我很有格。」
這麼有自信,因為60歲的林朝松,資歷完整,法律系畢業後,就從地方法官做起,歷經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檢察官,到法務部,法律事務司擔任司長,將近4年。還榮獲過最優司法人員,難怪他為了專業,字字犀利,態度強硬。
對於,國民黨質疑中華郵政正名,違反「郵政四法」,他則以「公司法」強調改名沒問題。林朝松:「設置條例第一條,它有規定沒有規定(名稱)的話,可以適用其他法,那就要回歸到公司法。」
國民黨立委:「如果修法沒有通過,那名字要不要改回來?」林朝松:「那是行政機關範圍。」國民黨立委:「改名後還是要修法,這不是二百五嗎?」林朝松:「我問大家,這個主體還在,除非把公司撤銷掉,除非主體還在,可以營運。」
公司法對抗郵政法,雙方切的角度不同,違不違法,沒有交集。倒是讓這位站上火線,勇敢回嗆的司長林朝松,令人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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