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喧騰一時的威盛間諜案,負責人王永慶的女兒王雪紅,被檢方依侵權罪求刑4年,一審的時候台北地院判處無罪,但檢方不服再上訴,而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二審宣判,王雪紅無罪。
這起案子主要是因為,台北地檢署指控晶片設計公司「威盛」,指派員工張至皓,以先行離職轉任至友訊公司,1年多後又重回威盛的方式,竊取列為機密的「多協定標記交換技術」資訊。
張至皓赴友訊公司任職期間,「威盛」仍繼續支付薪水和勞保費用,因此認定,王雪紅和夫婿威勝總經理陳文琦涉嫌不法,分別求刑4年。
不過法院調查之後,發現這個程式只是測試晶片的模擬程式,屬於一般程式,不是經濟部專案的核心程式,沒有竊取價值,顯見王雪紅夫婦並無竊取必要,因此檢方上訴駁回,維持一審宣判,王雪紅等人二審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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