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費到底是公款還是私款?檢察總長陳聰明上午召集全國28位檢察長,以及審計部、會計處人員,希望統一分歧的意見,做為日後偵辦特別費案的依據,總共有8個地檢署認定,馬英九在特別費案中,並沒有犯罪,不過最後,因為檢察長意見不一,最後的結論,是按照個案認定,一切等於回到原點。
9點不到,檢察總長陳聰明現身最高檢,包括全國28位檢察長也來到現場,陣仗這麼大,就是希望統一特別費爭議,做為日後偵辦案件的依據;不過,各地檢署對特別費性質看法不一,意見分歧,最後一致認定特別費案,應該依個案認定,不宜由檢察機關作統一見解。檢察總長陳聰明:「檢察長認為說,已經起訴了,那麼我們要由法院來審理,檢察長會議就不宜再做討論。」記者:「所以不會再開第二次了?」陳聰明:「不會,不會。」
有趣的是,包括台北地檢署在內的8個地檢署,認為特別費屬公款,非實質補貼;但也有板橋地檢署在內的8個地檢署,認為馬英九在特別費案中並未犯罪,見解分歧。
特別費到底是公款?還是私款?各地檢察長熱烈討論,一整天下來,做出尊重法院職權,依具體個案來認定這樣的共識,外界期待檢察長統一為特別費定調,這樣的結論,還是等於沒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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