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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罰好市多「A肝莓果」案200萬敗訴 中市衛生局究責人事大地震

記者 陳淑芬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6/17 16:16
最後更新時間:2026/06/17 16:16
A肝莓果-好市多-行政訴訟-A肝病毒-上訴
「好市多」莓果驗出A肝病毒。(圖/TVBS)

台中市政府在2023年因「A肝莓果」事件,重罰美式賣場「好市多」200萬元,「好市多」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一審判決台中市府敗訴,食安處提起上訴,但卻因逾期1天遞狀,經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駁回,全案確定,200萬罰單確定撤銷。事後究責,衛生局人事大地震,負責該案的組長遭降調,並有多名一級主管遭記過懲處。

重罰「好市多」台中2家分公司共200萬元

「好市多」的冷凍莓果在2023年被驗出A型肝炎病毒,台中市衛生局以「好市多」未依規定通報,並延遲通知會員,依據《食安法》對「好市多」在台中市的兩家分公司各裁處100萬元,共計重罰200萬元。
 
「好市多」不服,認為總公司已向高雄市衛生局通報,且台中市府裁罰過重,提起行政訴訟。
 
更多新聞:全台最大好市多來了!高雄「萬坪新址」曝光 官方揭開幕時間

一審台中市府敗訴

一審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判決台中市府敗訴。法官認為,中市府衛生局的裁罰程序有瑕疵,「好市多」對衛生局僅負有「單一通報義務」;市府對「好市多」兩家分公司各別開罰,已違反「一行為不二罰」原則。

此外,台中市自訂的《食安自治條例》相關規定,未依規通報處3萬至10萬元罰鍰,台中市衛生局未引用自家規定,逕引用中央相關法規重罰100萬元,已違反「行政自我拘束原則」,屬於「裁量恣意」違法錯誤。

台中市府衛生局食安處準備提起上訴,該案上訴最後期限是4月29日,但承辦人員搞錯日期,遲至4月30日才遞交上訴狀,雖只「逾期1天」,但全案失去翻盤機會,經二審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駁回,全案確定。

市府敗訴 衛生局人事地震

台中市府苦嘗敗訴,衛生局內部人事也大地震,事後究責,負責該案的食安處組長被降調為一般稽核員,組長不久即申請退休,此外,多名一級主管也因督導不周而被記過處分。


#好市多#A肝#莓果#食安法#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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