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堵詐欺人頭帳戶,《洗錢防制法》告誡戶制度從2023年6月上路。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今(14)日表示,目前告誡戶現在數量有12萬4617個帳戶,但即使民眾沒犯罪、獲得不起訴處分,但撤銷告誡戶的成功比例僅約1%。然而一旦列為「告誡戶」,帳戶網路交易全面凍結5年。王鴻薇指出,推究其原因,就是因為法規只有規定法務部、警政署與金管會研擬「告誡」的程序制度,卻無訂定「撤銷」相關辦法,具體建議相關單位應儘速研議。
獲不起訴仍無法撤銷「告誡戶」
王鴻薇與新北市議員林國春今天上午在立法院舉行「求助無援!不起訴都沒用!反詐『告誡戶』制度恐殃無辜。告誡書陳情記者會」,王鴻薇指出,《洗錢防制法》告誡戶制度在2023年6月實施,主要規範無正當理由禁止交付、提供帳戶予他人使用,其中針對無刑罰情節者,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機關裁處告誡,引起許多民眾不便。許多陳情中,即使民眾並未犯罪,甚至獲得不起訴,都無法撤銷。即便警方想幫忙撤銷,卻因為制度上的限制,也只能愛莫能助。
王鴻薇表示,根據警政署提供的資料,目前辦理人頭帳戶告誡處分書計有12萬4617件,然而制度規範嚴格,目前接獲民眾訴願及陳情件數3937件。受處分人訴願成功撤銷的比例僅約1%。過去就有學者警告,但提供帳戶的「過失」如果經過司法判定無罪或不起訴,有無必要繼續喪失諸多金融權益的必要?手段是否符合比例原則?都應該重新檢視。
林國春提到,自己在新北市接獲不少陳情,其中就有網路上賣東西賣家,買方匯錢進帳戶,後來才發現買方匯入的錢是「詐騙所得」,民眾並沒有將自己的帳號、密碼給詐騙集團,但是卻成為「詐騙共犯」。換言之,只要「買賣雙方」其中一方是詐騙,另一邊無辜的民眾就很可能因涉及金流而淪為告誡戶。一旦列為「告誡戶」,帳戶網路交易全面凍結5年。
王鴻薇認為,支持打詐雖是全民共識,但是「告誡戶制度」目前已高達12萬多件,現行制度下如有異議,行政處分需要30天訴願,司法訴訟程序曠日費時根本不可能,即使拿到「不起訴書」證明清白,卻沒有相關法規可以解除告誡戶。這無疑讓民眾求助無援,推究其原因,就是因為法規只有規定法務部、警政署與金管會研擬「告誡」的程序制度,卻無訂定「撤銷」相關辦法,具體建議相關單位應儘速研議。
「警示戶」、「告誡戶」不相同
值得注意的是,「警示戶」與「告誡戶」並不相同,警示戶是完全凍結:帳戶暫停所有功能,無法匯入或匯出款項。告誡戶則是半凍結:限制名下所有帳戶(含衍生帳戶)功能,如日轉帳額度上限1萬元、網銀暫停、不能申請信用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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