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特別費案一審獲判無罪,台北地檢署認為一審法官判決不合理,昨天將厚達37頁的上訴理由書送達台北地院,檢方詳列十大理由,駁斥法官判決的邏輯矛盾;等高院抽籤分案後,全案將進入二審審理,至於何時開庭,由於特別費案受人矚目,預計二審法官將比照一審速戰速決,最快10月中就能開始審理。
馬英九一審無罪,再加上侯寬仁被法官批評筆錄製作不實,突顯院檢並不同調,檢方提出厚達37頁的上訴理由書,其中,侯寬仁負責回應院方批評筆錄不實的部分,黃惠敏及侯少卿也針對特別費是公款不是實質補貼,馬英九使用詐術等二大罪狀,提出上訴理由,秘書余文的部分則交給檢察官周士榆。
檢方提出10大理由,駁斥法官判決,檢方認定,馬英九從頭到尾都知道這是不法,根本是藉著職務之便詐取財物,涉及公務背信;一審法官在判決書上的論述,是邏輯矛盾,其中包括法官指摘檢方以司法權來介入查帳,這是法官個人缺乏偵查實務。
檢方的上訴書砲火猛烈,馬英九律師宋耀明則是老神在在,他說上訴是檢方的權力。律師宋耀明:「我不認為法院在判決�面,認定特別費是屬於實質補貼的時候,是直接可以從宋代公使錢,就直接推衍到這�,並不是沒有交待,在民國以後特別費,制度的所有沿革,判決書也有交待啊。」
不過到目前為止,檢方都很低調,明明是可公開的上訴書卻不肯承認已經送到院方,可見事關敏感,接下來就等高院抽籤分案,不過,事關馬英九2008的總統路,特別費案是矚字號案件,預計法官將比照一審做法,速戰速決,如果沒意外,最快10月中就能進入二審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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