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日前預告修訂《體位區分標準》修正草案,未來只有BMI大於45或身高144公分以下才能免役,另外這次修法草案也將跨性別者、間性人(又稱雙性人),從免役改為必須服替代役。對此,國家人權委員會表示,經檢視相關修正內容後,於14日委員會議決議,向國防部及內政部等主管機關提出意見書,呼籲暫緩推動將雙性人及跨性別納入替代役的政策。
國內過去爆發藝人閃兵潮,偽造醫療紀錄,對於體位判定標準,國防部決定大幅提高免役門檻,預告《體位區分標準》修正草案,一旦修法通過,未來只有BMI大於45或身高144公分以下才能免役;此外,修法草案也出現爭議內容,像是跨性別者與間性人(又稱雙性人),過去被列為免役體位,但修法後將取消,只保留已變更法律性別者能夠免役,其餘的都改列替代役,外界憂心恐因此引發更多歧視、霸凌。
人權會表示,近期國防部會銜內政部預告「體位區分標準」修正草案,其中項次109及項次189,擬將雙性人及跨性別者由免役體位改列替代役體位,恐高度衝擊其基本人權。依據人權會《組織法》第2條第5款規定職權,以世界人權宣言、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等國際人權標準,檢視相關修正內容後,經14日第1屆第73次委員會議決議,向國防部及內政部等主管機關提出意見書,呼籲暫緩推動將雙性人及跨性別納入替代役的政策。
人權會指出,為因應台灣免役率偏高以及國際衝突威脅加劇,國防部與內政部重新規劃常備役和替代役人力的政策,確有其國家政策目標的實際需求,但依據監察院和行政院相關報告,過往體檢判定免役體位的雙性人和跨性別女性僅占0.0005%、0.045%,遠非台灣免役率偏高的主要原因。
缺乏性別友善配套 恐放大歧視與人權風險
人權會建議,國防部與內政部重新審慎評估將雙性人及跨性別者納入替代役的妥適性,且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改善並建立性別友善的軍事體系和環境,確保不同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性別氣質者,無論是基於義務服役或出於自願從軍,皆能獲得充分的理解與尊重,並免於一切形式歧視、騷擾、霸凌與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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