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拍到桃園機場航警局的主管,疑似拿「偵防車」來當私用轎車,還以工友名義找專用司機載他上下班,連加油費也請公款,被投訴的主管低調不說明,但航警局高層表示,如果屬實就要懲處。
交通尖峰時段,2台偵防車閃著紅色警示燈,公然在路肩上飆速,前後追逐一路奔馳,其實這2台飛馳的偵防車不是在執勤辦案,而是送航警局主管回家。
民眾指控,說航警局主管公車私用,記者實地到航警局辦公室,發現跑在前方的偵防車,就是車牌前4碼為4156的偵防車。
根據規定,這台偵防車屬於航警局安檢科洽公專用,卻被民眾舉發,說航警局科室主管,利用民航局的年度預算,申請偵防座車,實際上卻是用來當自己的私用主管座車,不但佔用其他單位的工友名額找來專屬司機,每天台北桃園來回接送,這些主管連加油費用也報公帳,讓人民買單。
航警局副局長胡亞屏:「不得為主管上下班使用,上班時間由本局統一調度,下班時間,應該視公務需要使用。」
手握執法權杖的航警局主管,疑似公器私用,知法犯法,反觀真正站在第一線辦案的基層員警,還是得騎著破舊機車巡邏,高層貪圖私利,如何成為下屬表率。
◎畫面來源: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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